發展黨員工作是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中的一項經常性工作。為使我院發展黨員工作進一步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依據《中國共産黨章程》和《中國共産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以及中央、省、市組織部門有關發展黨員工作的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工作原則和要求
1、發展黨員必須按照“堅持标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堅持入黨自願和個别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确保發展黨員的質量。
2、發展黨員要有計劃地進行。各黨總支(機關黨委)每年年初要制訂全年的發展計劃,并在年中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發展計劃和調整情況要及時報黨委組織部備案。凡未列入發展計劃的對象原則上不予發展。
3、發展黨員工作應當把優秀大學生和教學、管理、科研一線的青年教師作為重點發展對象。學生黨員的發展重點應放在三、四年級上,畢業班學生在畢業前最後一個學期,原則上不予發展。出國(境)留學人員在出國(境)期間不予發展,不辦理預備黨員轉正手續。
二、審批權限及發展指标
1、根據《中央組織部組織局答複大學系黨總支能否審批接收新黨員問題的通知》(中組部〔84〕組建字1167号)文件精神,在學生中發展黨員,學院黨委授權各二級學院黨總支負責審批。
2、在教職工中發展黨員由學院黨委審批。
3、全日制在校生至畢業前,黨員發展比例為本科四年内不超過年級學生總數25%,雙專科四年内不超過22%,專科三年内不超過17%;繼續教育學院本科學生不超過10%,專科學生不超過8%。
4、本專科指标原則上不交叉使用,專轉本學生黨員數計入原班級黨員總數,獲省級以上表彰班級黨員發展指标增加5%。
三、發展黨員的程序和具體要求
(一)入黨積極分子的确定、培養和考察
1、入黨積極分子的确定
(1)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各黨支部建立《申請入黨人員花名冊》,及時安排支部黨員與申請人談話,進行教育培養。
(2)黨支部根據申請人的條件和表現,經過認真衡量和審議,召開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由支部大會,下同)确定入黨積極分子,報黨總支(機關黨委)審核。
(3)黨總支(機關黨委)對各支部上報的入黨積極分子名單審核通過後,及時下發《入黨積極分子登記表》,并由黨支部按表内規定的項目負責填寫和保管。對已列為入黨積極分子的申請人,黨支部要建立《入黨積極分子花名冊》,并向全體黨員公布。
确定入黨積極分子工作一般情況下每半年進行一次,并根據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和變化情況進行動态管理。
2、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和考察
(1)确定培養聯系人。入黨積極分子确定後,黨支部要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定期進行談話,了解其思想、學習和工作情況并及時向黨支部彙報。
(2)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内容包括:入黨申請書、自傳、《入黨積極分子登記表》、思想彙報及本人向黨組織需要說明的材料等。入黨積極分子的檔案材料由所在單位黨支部妥為保管,入黨積極分子在培養考察期間畢業離校或調動工作時,黨支部要及時将檔案材料移交有關部門轉往其所去單位的黨組織保管。
(3)入黨積極分子作思想彙報。入黨積極分子要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向黨支部彙報思想、學習、工作和其他有關情況。書面思想彙報,一般要求每半年至少一次。
(4)黨支部要定期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黨的理論知識和基本知識的教育。要組織入黨積極分子參加黨校培訓,吸收他們參加黨内的有關活動,給他們交任務、壓擔子,使他們在實踐中鍛煉提高。
(5)黨支部定期考察分析入黨積極分子情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立場、思想覺悟、學習情況、工作表現、群衆反映、本人曆史、家庭成員和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等。根據考察情況,采取寫實的方法,在《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中填寫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考察情況。
對于在中學階段已經提出過入黨申請或已經确定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學生,所在二級學院黨總支、學生黨支部要及時接轉他們的有關材料,繼續對他們進行培養教育和考察。培養教育時間可以從中學時算起,對其中确實具備入黨條件的,在低年級時就可以發展。
(二)發展對象的确定和繼續培養考察
1、确定發展對象。黨支部對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考察的入黨積極分子,在充分聽取培養聯系人及黨内外群衆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讨論,認為比較成熟、基本具備入黨條件的,可以确定為發展對象。确定為發展對象的學生要求在思想、學習、工作各方面能夠體現先進性。發展對象各學期綜合素質測評和學業成績的平均排名要處在全班學生的前二分之一,至少獲得過一次二等以上(含二等)獎學金。主要學生幹部在畢業前最後一批發展時條件可放寬到至少獲得過三次以上(含三次)獎學金(含單項)。
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的發展對象,必須經團組織推薦,并且填寫《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的發展對象審批表》。
2、理論培訓。各二級學院黨總支通過分黨校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黨的理論知識和基本知識的培訓。确定為發展對象的入黨積極分子,必須有學院黨校頒發的培訓結業證書。中學階段已參加過所在中學黨校培訓的學生,也要求參加分黨校培訓班學習。
3、政治審查。黨支部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沒有經過政審或政審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政審方式: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調或外調。政審内容:本人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曆史和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現;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曆情況。
政審結束後,各黨支部根據政審情況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填入《政治審查報告登記表》,由政審人員簽字、支部蓋章後生效。
4、征求黨内外群衆意見。黨支部通過個别交談、召開座談會、民意測驗等形式,廣泛聽取黨内外有關人員對發展對象的意見,并以座談會紀要的形式作為入黨預審材料之一。
學生座談會或個别訪談的人數不少于10人,教職工座談會或個别訪談的人數不少于7人。對民意贊成率未超過三分之二的,一般不宜急于發展入黨。在學院或二級學院擔任學生幹部的發展對象除在所在班級進行民意測驗以外,還應在相應學生組織内部進行民意測驗。
發展學生入黨,應征求班主任、任課老師、輔導員、團總支書記、學工辦主任、分管學生工作領導和相應學生組織主管部門的意見;發展教職工入黨,應征求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的意見;發展民主黨派成員加入中國共産黨,在确定其為發展對象前必須征求學院黨委統戰部的意見。
5、公示。對發展對象的有關材料上報黨總支(黨委組織部)預審前,黨支部要把發展對象的有關情況在一定範圍内進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發展對象的姓名、性别、籍貫、出生年月、申請入黨日期、學習(工作)單位、職務、學業成績和綜合測評在班級中的名次等,公示期為七天。公示期限内,凡對公示對象有意見,單位或個人均可以電話、口頭或署名書信等方式向黨總支(機關黨委)或黨委組織部反映。
6、整理材料上報上級黨組織審議。在完成上述工作後,黨支部要對所有材料(主要包括:入黨申請、個人自傳、入黨積極分子登記表、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思想彙報、《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的發展對象審批表》、黨校結業證書、政審材料、征求黨内外群衆意見座談會紀要、公示情況等)進行彙總整理,提出綜合考察意見,經支委會讨論通過後,報上級黨組織審查。
(三)預備黨員的審批和接收
1、預審。黨委授權的二級學院黨總支收到學生發展對象的入黨材料後,要派專人對入黨材料進行預審,主要審查程序是否規範,材料是否齊備,條件是否成熟。教職工發展對象的入黨材料送交黨委組織部預審。預審合格後,黨總支按要求填寫《發展對象基本情況一覽表》,加蓋黨組織公章報黨委組織部備案,符合要求的,由黨委組織部發給《入黨志願書》。
2、确定介紹人。通過預審後,黨支部要确定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以由發展對象自己約請,或由黨組織指定。由黨組織指定的,也要經本人同意,不能硬性指派。受留黨察看處分或尚未恢複黨員權利的黨員,不能做入黨介紹人。
3、黨支部要對申請人填寫的《入黨志願書》和有關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審查合格後,提交支部大會讨論。
4、召開支部大會,集體讨論表決并形成是否接收申請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發展對象本人必須出席支部大會。會議的主要程序是:(1)申請人宣讀《入黨志願書》,彙報有關情況以及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2)入黨介紹人介紹申請人的主要情況,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自己的意見。(3)支部報告對申請人的審查情況及征求黨内外群衆意見的情況。(4)與會黨員發表意見,對申請人能否入黨進行讨論。(5)申請人對支部大會讨論的情況表明自己的态度。(6)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的有表決權的黨員的半數(因故不能到會的正式黨員向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統計在内),即可作出同意接收申請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支部大會讨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讨論和表決。(7)支部書記宣讀大會決議,并填入《入黨志願書》。
5、入黨前談話。黨委或授權二級學院黨總支審批前,應指派專人同申請人談話,作進一步的考察和教育。談話人應将談話的情況和自己對申請人能否入黨的意見,如實填寫在《入黨志願書》中,并向黨委或授權二級學院黨總支彙報。
6、上級黨組織審批。黨委或授權二級學院黨總支對支部報送的預備黨員材料要進行審議,經集體讨論,表決決定是否吸收為預備黨員,簽署審批意見,并做好會議記錄。授權二級學院黨總支的審批意見應簽署在《入黨志願書》中“黨總支審查(審批)意見”欄(格式為:經××黨總支委員會讨論,批準×××同志為中國共産黨預備黨員,預備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然後報送黨委組織部加蓋“授權章”,并辦理相關事宜。
黨委或授權二級學院黨總支對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必須在三個月内審批,如有特殊情況可适當延長,但不得超過六個月。
7、審批後由黨委組織部開具入黨通知書,由黨支部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會上宣布。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宣誓,入黨宣誓一般由各黨總支(機關黨委)組織進行。
(四)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1、預備黨員的教育和考察
(1)黨支部應及時整理預備黨員材料并由專人負責保管,及時将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或黨小組。預備黨員要認真參加組織生活等黨内活動,按期交納黨費。
(2)黨組織要了解預備黨員的思想、工作、學習情況,了解預備黨員是否履行黨員義務、符合黨員條件,發現問題要及時與本人談話,并按時填寫《預備黨員考察表》;預備黨員要主動向黨支部彙報思想并提交書面思想彙報。畢業後黨組織關系保留在學院的預備黨員,由其所在二級學院黨總支負責教育、管理、考察、轉正等。
(3)預備黨員調動工作(畢業離校)時,黨總支(機關黨委)應将教育、考察情況,認真負責地向接收單位作介紹,并由有關部門将全部材料轉往對方。
2、預備黨員的轉正
(1)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本人應及時提出書面轉正申請,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入黨時間,在預備期間的表現,對照黨員标準檢查自己是否符合黨員條件,今後努力方向等。
(2)黨支部征求黨内外群衆意見。
(3)在一定範圍内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公示期限内,凡對公示對象有意見,單位或個人均可以電話、口頭或署名書信等方式向黨總支(機關黨委)或黨委組織部反映。
(4)黨支部審查該預備黨員在預備期的表現,并提出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意見。
(5)支部大會讨論表決通過其能否按期轉正的決議,報上級黨組織審批。預備黨員本人必須出席支部大會。會議的主要程序是:第一、申請轉正的預備黨員彙報自己在預備期間的表現,肯定成績和進步,找出缺點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決心,向黨組織說明有關問題。第二、入黨介紹人介紹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的表現情況和本人意見。第三、支委會介紹對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的教育和考察情況,提出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意見。第四、支部大會進行讨論,并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形成決議。
具備黨員條件的,按期轉正;不完全具備條件,需進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長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于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不具備黨員條件的,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按期轉正、延長預備期、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都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讨論通過,并報黨委或授權二級學院黨總支批準。授權二級學院黨總支的審批意見應簽署在《入黨志願書》中“黨總支審查(審批)意見”欄(格式為:經××黨總支委員會讨論,批準×××同志按期轉為中國共産黨正式黨員,黨齡自××××年×月×日起計算),然後報送黨委組織部加蓋“授權章”,并辦理相關事宜。延長預備期的,應标明延長預備期的起止時間,格式為:“經××黨總支委員會讨論,同意預備黨員×××同志延期轉正半年(或一年)。延長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延長期應從預備期滿之日算起。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應在《入黨志願書》最後一頁備考中标明什麼原因,什麼時間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意見或說明。還應在封面标明“從××××年×月×日起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黨委或授權二級學院黨總支對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必須在三個月内讨論審批,如有特殊情況可适當延長,但不得超過六個月。
(6)審批後由黨委組織部開具預備黨員轉正通知書,由黨支部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會上宣布。
(7)學生預備黨員轉正後,所在黨支部應将其《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入黨志願書》、入黨和轉正申請、自傳等及時歸入本人黨員檔案,并由專人負責保管,學生畢業時歸入本人檔案。教工預備黨員轉正後,由黨委組織部及時将其黨員材料存入本人檔案。
四、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
各黨總支(機關黨委)要切實加強領導,嚴格執行發展黨員工作中的相關政策規定,杜絕發展黨員工作中的不正之風。每年要對發展黨員工作進行自查,并認真做好發展黨員黨内統計和年報工作。發展黨員工作是基層黨組織建設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學院黨委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對發展黨員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五、本細則自下發之日起施行,以往規定如與本細則不符,以本細則為準。本細則由學院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